关于打破国企石油垄断,从根本上治理“油荒”的建议
自去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下调成品油价格后,各地陆续出现“油荒”,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全国有上万家民营加油站无油可加。即使时至今日,油荒依然存在,华东、华中、华南和西南地区再次出现“柴油荒”,柴油短缺或将继续。
2008年以来,我国几乎年年闹“油荒”。每到油价下调或上调的前后一段时间,全国出现“油荒”似乎已成惯例。不断出现的“油荒”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影响了物流运输、影响了百姓生活。
问题是,缺油、断油、无油可加的大多是民营加油站,中石化、中石油等国有加油站则可随到随加,仅是因为加油的车辆太多需要长时间排队。为此,我们曾经怀疑民营油企“囤油惜售”,但我调查了江浙闽100多家民营油企后,结论则是另一个指向——即作为掌握了国际原油进口和国内原油开采,垄断着成品油批发和零售,完全掌控着国内油源的中石化、中石油等国有油企,对民营油企、油商实施控量供油甚或完全断供,以致民营加油站无油可卖。
以我调查的一家宁波民营油企为例。这家油企有4个加油站。油企老板说,在常态经营时,4个加油站光柴油一天就能赚上万。即使出现“批零倒挂”,为了留住客户,也甘愿暂时亏本,只要有油可卖,他断然不会挂出“无柴油”的牌子。
显然,国有石油巨头对民营油企控量供油甚或断供,是因为国有石油巨头们不愿让丰厚的利润从自己手中流走,让民营油企分享。所以,“油荒”的频发,是国有石油巨头“绑架”民营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所致,是国内石油市场两股力量以国家和消费者为“人质”闹出的供油矛盾闹剧。归根结底,是石油巨头的霸道垄断制造了一次次引起社会恐慌的“油荒”。这已然成为社会共识,并非我一家之言。
中科院的一位专家直言不讳指出:“油荒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石油行业的垄断体制,几大石油巨头把持了零售市场之前的各个环节,但企业的逐利本性又导致他们偏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市场供应的稳定。要改革,就要动大手术,那就是破除石油巨头垄断!”
我国石油行业之所以一直实行垄断经营,最大的理由或说法是:石油是经济命脉,关乎国家能源安全乃至经济安全,所以要以国企垄断的方式保证这种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显然,保证国内油料供给是石油垄断的题中之义、重中之重、最大目的之所在。然而我们容忍了垄断的弊端,却没能换来国内油料的供应保障。
既然垄断无法保障我国的油料供应,那么打破垄断也就成为一种选择。并且,垄断的破除,也并非会给国家带来多少“不利”,也不会使国家经济生活“乱套”。倒是垄断,侵害了公众利益,引发百姓对政府的质疑和社会的不稳定。
我们不妨以我国汽车工业破除垄断为例。早先,我国汽车工业实现计划体制,其时,中国一汽、二汽、上海汽车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垄断的结果是,产品低质高价,品种单一,一个桑塔纳买到二十几万且卖了几十年,老百姓“望车莫及”。后来吉利、奇瑞等民营车企冲破重重阻力破茧而出,打破了三家国有车企的垄断。国有车企垄断的破除,不仅营造了我国汽车界的“百花齐放”,让大多数百姓成为了有车一族,而享尽计划体制“红利”失去垄断地位的三家国有车企也并没有因此走向没落,他们顺应社会发展和市场规律,反而越做越大越做越强。我国的汽车工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创新发展,令世界刮目相看。
因此,我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尽快着手研议破除国有石油巨头垄断的步骤和方法,以从根本上遏制“油荒”的发生。我认为,可有三条思路:
一是维持现有格局不动,在政府定价上做文章。企业利用垄断地位侵害公众利益往往表现在垄断价格上。只要国家在定价上不过度考虑垄断企业内部效益而是主要考虑社会效益即可。特别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石化垄断企业年利润已经达到近2000亿元,其前提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超过了美国。支撑如此之高利润的是偏高的油价。这也说明国家在成品油定价上有下调的空间。也就是说,只要掌控定价权的有关部门能够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定价目的,那么,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就很难得逞。
二是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只要国家逐步放开石油进口、炼油等环节,国有石油巨头逐步让出成品油零售领域的市场份额,直至成品油零售环节彻底市场化。这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也能从根本上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是长远和根本之路。道理很简单,一些企业损害公众利益的“手段”就是垄断,将垄断特权铲除后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损害公众利益的现象。其实石油石化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市场开放程度比现在高许多,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可惜后来慢慢将市场收到目前的三大垄断企业之手。石油石化领域是完全可以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市场越开放、竞争程度越高,公众和消费者受益越大。
三是按照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路子改革。这个路子的优点是比较稳妥,安全性高,弊端是可能出现效率损失等现象。但是,改总比不改好。对于其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的垄断企业不能让其利润过高。垄断企业以社会效益为主,加大其公益属性,不过分追求利润,对遏制通胀、关注民生、给民营私企释放发展空间都有好处。从当前我国经济回调的形势看,垄断国企让利恰逢其时。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公益型国企还是竞争型国企,都必须改革收入分配,遏制其目前薪酬待遇特别是高管人员薪酬待遇过高问题。目前的国企带有准公务员队伍性质。在职业感稳定、社会保障健全、竞争性较弱但各项待遇必须低与竞争激烈、职业稳定感差、职业风险大但收入待遇必须高这两方面上,国企只能占据一头,即前者。绝不能两头都占,否则将使得社会就业失衡,就业者挤破头都往体制内钻;同时,这也会放大社会不公,使得社会既没有效率、也失去公平,更容易引发社会对立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