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新:消除“被精神病”现象 加快立法和约束公权力是关键
●在《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意见截至日前一天,刚从国外考察回甬的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历时半月精心准备的《关于对<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若干意见》以快件寄出。
●今年全国两会,李立新委员提交了《建议加快精神卫生立法,防止正常公民“被精神病”悲剧的发生》的提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将该提案作为重点提案转交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分类总目录》显示,关于加快精神卫生立法的提案,仅李立新一人。

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
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本网就此草案的公布采访了李立新委员。李立新委员说,他仔细阅读了《精神卫生法(草案)》,他的两会提案的主要建议,在《草案》中都有体现,比如“不得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对于‘疑似’患有精神病人员,首先应由监护人、近亲属送院治疗,不得限制其自由”、“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不过,《草案》中仍有不少条文值得商榷,比如追责部分,在执行层面还要加强监管,要不然太笼统。”李立新说。
正常人“被精神病”,是对公民权利的极大侵犯
“把正常人强行当作精神病人治疗,是对人权的严重侵害。其中充斥的对公民表达权、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的粗暴践踏,令人心惊而齿寒。”面对记者,李立新如是说。
据近年媒体报道,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因为上访和状告乡政府,被乡政府送进精神病院6年半,“治疗”中被强行捆绑48次,电击55次;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校医江帆因反映家庭暴力,竟然因为有关领导的指示,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7年后才见到改变自己命运的司法鉴定书;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其主治医生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镇政府带来鉴定书,只能按精神病治……一些地方借助精神病鉴定立法上的缺陷,随意将上访人员认定为精神病人,从而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伤害。
“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我就痛心疾首!”李立新委员指出,在送治不规范的现实中,精神病院成为权力工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这是多么可怕的一幕。我们知道精神病有一个天然的悖论,当一个人被送入精神病院后,越是坚称自己“没病”他就越被认为“有病”,而当他承认自己“有病”,那你就是精神病。所以,将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是对公民权利的极大侵犯。
“被精神病”的发生,是精神病鉴定立法缺位所致
李立新委员指出:“被精神病”的屡屡发生,其实是精神病鉴定立法缺位所致!
李立新委员强调,精神病鉴定不仅仅是个医学问题,它同样是一个涉及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问题。目前的问题是,在《精神卫生法》正式出台前,精神病的鉴定程序、收治条件、监护方式以及对精神病人权利限制或者恢复的条件等规定,还处于无序状态。所以,像徐林东、江帆这样可以不履行任何“正当程序”,即被送进精神病院,而且医生也可以非常容易地将其认定为精神病人,甚至在当事人被证明“清白之身”后,当初实施强制精神病鉴定的责任人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也无需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作纯粹的医疗行为,医生僭越法官的权力,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那么,我们每一个人被精神病院强制收治都成为了可能。”因为,精神病鉴定最为吊诡的地方在于,一旦当事人被先入为主地认定为精神病人,他任何为自己进行的辩解都是徒劳的,反倒自己辩解得越执着,“合法”伤害当事人的理由就越充分:看他的精神病多严重!这说明,对于精神病鉴定,必须设置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为我们每个人创造一个不“被精神病鉴定”的自由环境。
可是,实践却很让人失望。早在1985年,有关部门就已着手起草《精神卫生法》。然而,时至今年6月,我们才见到征求意见的《精神卫生法(草案)》。
李立新说,在他的《建议加快精神卫生立法,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悲剧的发生》的提案中,除了呼吁加快精神卫生立法之外,也建议在《精神卫生法》未正式出台前,加强对“被精神病”者的司法救助和提高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我不知道《精神卫生法》何时才能正式出台。”
如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被精神病”现象就不可能根绝
李立新强调,除此之外,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是“被精神病”现象屡屡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上访者不一定都是合理的,甚至会有些偏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也是群众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条重要渠道。《国务院信访条例》就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而制定的。所以,公民上访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却错误地理解上访,认为上访就是给自己添乱,就是影响自己的形象,因此,面对上访者就如临大敌,对上访者进行围追堵截,有的将上访者抓进看守所,有的将上访者强行送进了精神病医院,等等。
“这些做法,都不是息访的办法,而只能加剧矛盾,导致问题更加尖锐,矛盾更加激化,甚至还会造成政府与百姓的对立,酿成群体性事件,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李立新表示,要想解决上访问题,就必须倾听上访者的要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政府只要依法行政,公平处理,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如此,才不会发生正常人“被精神病”的悲剧,精神病院也才回归本源,成为医治精神病患者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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